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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与中国妇女

2008-10-25 00:43| 发布者: 圆口布鞋哥哥| 查看: 10497| 评论: 0|原作者: chishoes|来自: 网络

      古代中国,妇女和女孩的畸形脚是一种最吸引人的风俗。那时,最小的足被看作为美女的典型。这是一种用布包缠过的“缠足”,它在中国民间曾广为流行,这种“缠足”,曾被称为“三寸金莲”。后来三寸金莲也泛指缠足鞋。
  “三寸金莲”是中国独有一种缠足鞋饰。研究中国的“三寸金莲”主要就是研究它的起源、发展、制作、礼仪和习俗。下面将从起源,分类(包括发展和制作)和礼仪习俗三个方面对“三寸金莲”进行论述。
  “三寸金莲”的起源
      根据民间传说和历史记载,“三寸金莲的”起源有以下五种说法:
孔子时代(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年)就视小足为美女的标准之一,相传秦朝(公元前221年)始皇帝――秦始皇选美女时,女子小足也被列为美女标准之一。当然,那时的小足一般当为天然纤足,并无缠过。但由此,小足在中国男子的心目中成为评价女子的条件之一。(二千多年来,甚至在今天,仍有女子足长得娇小为美的思想观念。)此其一。
  据《南史.齐东昏候记》中记载,南齐东昏候(公元498年-500年在位)命宫女用金箔剪成莲花贴在地上,然后令潘妃在上边走,一步一姿,千娇百媚,走过的路上就像开出了许多金莲,这就是所谓“步步生莲花”了。后来,妇女便称女子纤足为“金莲”。继而,“金莲”又被引伸为妇女缠足鞋。没有足够的史料证明当时已把“金莲”与女子之足联系在一起,但由于“步步生莲花”这一现象的反复出现,就可能使宫廷中的妇女在语言中将“纤足”与“金莲”之间的距离缩短。而在花卉中也确有金莲这一花名,它同时也被称为“金水百合花”或“金百合花”。因此,女子纤足也被充满诗意地称作“金水百合花”或“金百合花”。此其二。
  隋朝炀帝(公元604-617年在位)中一个荒淫的皇帝,有一次,他想乘船游“运河”,但不用船夫,却要选一百名美女在“运河”两岸为他拉纤。有一位住在“运河”边上的铁匠的女儿吴月娘被选上了。为了表示反抗,吴月娘让父亲为她打了一把三寸长、一寸宽的莲花瓣刀,十分小巧、别致和锋利。她用一要小布条,把短刀紧紧裹在脚底下,同时把脚也尽量裹小,又按裹小的脚做了一双鞋。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会印出一朵莲花,十分漂亮,隋炀帝见了非常喜欢,又见吴月娘长得漂亮,便召她近身,想看看她的缠足。吴月娘等皇帝身边的侍臣离开后,便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花”刀向隋炀帝刺去,帝一闪,手臂受伤。帝随即拔剑朝吴月娘砍去,吴月娘自知事已败露,便投河自尽了。隋炀帝回宫后下了一道圣旨:“女子再美,裹足者不选。”但从此之后,民间女子为了怀念吴月娘,都纷纷裹起足来。这一说法在中国运河一带的民间广为流传,如同中国吃月饼纪念明代戚继光(公元1582-1587年),吃粽子纪念战国屈原(公元前339-公元前278年)一样,都是一种有可能的民间传统习俗。如果这一传说存在的话,则用布裹足的现象已为人们在当时所了解。
  以上传说是根据民间老人口述整理的,并且已被编入《中国风俗语》一书中。此其三。
  唐统一全国以后,国力鼎盛,政治、经济、文化迅速发展,人的思想开朗,追求创新,服饰融合了外域特点,产生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唐服,唐服讲究灵便与实用,减少禁律,属于中国的服饰开放时期。这一时期,妇女形成了着靴的风气。但从开元到天宝年间,唐玄宗(公元712-756年在位)逐渐怠于政事,陶醉于歌舞升平之中,744年(天宝3年)玄宗纳其子寿王妃杨太真为贵妃,宠爱无比,过着荒淫腐化的生活。752年(天宝11年)又起用贵妃兄杨国忠为宰相,彻底改变了太宗朝“任人唯贤”的政策,帝王宫廷,达官贵人的骄侈淫佚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导致整个国家的风气走向畸型。此后,朝野女子从着靴穿裤又逐渐回复到秦汉的宽袖大袍,而杨贵妃则成为着尖头绣鞋的先导。这不能不认为是一个历史的倒退,这是以着靴为标志妇女解放走向以缠小足为标志的妇女悲剧的一个划时代的倒退。文献记载杨贵妃生前和死时均穿缠足弓形底鞋。伊世珍在《嫏 记》一文中写道:“杨贵妃在马嵬坡被唐明皇赐死时,有个女子拾得她一双雀头鞋,薄檀木底,鞋长仅3.5寸,”徐用理在《杨妃妙舞图咏》一诗中也写道:“凌波步小弓三寸。”唐代诗人杜牧(公元803-852年)的诗中也有“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荀裹轻云。唐尺一尺折合苏尺八寸,苏尺又比营造尺大一寸,一尺减四寸只有六寸,折合苏 尺四寸八分,又折合今营造尺四寸三分。”因此,唐朝(公元前618-907年)也必定缠足。又《唐书》曰:“今靸鞋为不缠足者所穿,缠足者以丝为鞋。” 也当为一证。这一记载同时也表明,唐代的缠足鞋是以丝为面料的。此外,西安西郊中堡村唐墓1号、2号女俑均穿尖头鞋。故白居易诗有“小头鞋履窄衣裳”之句此其四。
  在中国,史学界一般公认“三寸金莲”起源于五代南唐(公元937-975年)。履为礼服之足饰,据《逸雅》记载:“履礼也,饰足所以为礼也。”在唐以前各代仕女多穿用履前饰,有云头、如意等高头纹饰,自五代李后主令窅娘裹足作舞,仕女兴起裹足之风,改穿起尖头绣鞋。南唐最后一位皇帝李后主喜爱音乐和美色。他令宫女窅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弯曲如新月状及弓形,并在六尺高的金制莲花台跳舞,飘飘然若仙子凌波。缠足因此而得名为“金莲”。此后,宫内外女子皆仿效起来。并以缠足为美,为贵,为娇,为雅。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先生在《中国史纲要》一书中认为,中国妇女缠足便从五代开始了。此其五。
  以上五种“三寸金莲”的起源说的最大分岐是起源时间。但它们最大的相同之处是起源环境,都源于宫廷。这也是当时最高统治阶层奢侈的象征。“三寸金莲”的起源时间,民间把缠足视为稀罕的事。但是,随着时代的更迁,“三寸金莲”必定会从皇宫里流传开去。前三种起源说的依据是不充足的,但作为传说,也有存在的可能,但不能看作缠足的起源时间,至多只能认为是缠足起源的“准备”阶段。后二种起源说比较可信,但时间跨度(或称时间误差)竟有100年以上。如果缠足的起源推前到唐朝晚期,这一提法似乎更符合文献记载。而五代十国实际上也就是唐朝后期藩镇割据的继续。
  其次,以上五种缠足起源说以其相互印证又共同告诉我们,缠足开始时并非三寸,它大致经历过四个阶面:第一阶段是将已定形的成年女子的脚用布裹小一点。第二阶段是起源期的缠足,那时为五寸或四寸。第三阶段是缠足的兴盛时期宋朝(公元960-1279年)至清朝(公元1644-1911年),那时缠足仅为三寸,甚至二寸六分,或二寸四分。第四阶段是清时1911年灭亡后,缠足又从三寸逐渐变为四寸或五寸或更大。
  关于“金莲”得名也可归纳为以下因素:
  由于步步生(金箔)莲花的传说而得名。
  由于宫女在金莲台上跳舞而得名。
  由于缠足形似莲花,而中国又常有因物贵而在其前面加上“金”字的习俗,如“金口”“金晴”“金言”等。因此,缠足完全有可能因其纤细娇美而获“金莲”之雅号。
  另一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即古时后妃都喜在绣鞋上饰珠饰金。即有三寸绣鞋,当然也会有三寸绣金或饰金鞋。再说,莲花中又以金莲为最贵,《辽史》一书中就写道:“……道宗每岁赏金莲……”。如此,以金莲形容女子纤足也许是最恰当的。
  由唐朝晚期(一说为五代)起源的妇女缠足,如前所述,到了宋代风气大盛,并在文献史料中屡有出现。山西省太原晋祠建立于宋代,所塑的女像具有宋代妇女典型的服式特点,女像足著小鞋履。宋话本小说《碾玉观音》中有“莲步半折小弓弓”之句,形容脚步很小。“折”为拇指和食指伸开时的间距。“半折”指这一 间距的一半。一般来说,“折”为五寸至六寸,那么半折当为二点五寸。“小弓弓”指缠足后的弓形脚底(也指鞋底)。而《枫窗小犊》一文中也有“衣靴弓履”之句。弓履者,缠足者所着弓形底鞋。宋朝的“三寸金莲”以锦缎作鞋面,上绣各种图案,并按材料、制法和装色分别定名为“绣鞋”、“锦鞋”、“缎鞋”、“凤鞋”、“金镂鞋”。宋代以后诗文中的“金莲”一词即指这类鞋。宋代妇女绣鞋的另一特点为鞋色。其与秦汉、隋唐崇尚红、紫、蓝、绿等浓艳色彩不同,讲究一种浅、淡、柔和的间色,如鹅黄、粉红、浅、淡青、素白等。这一鞋色一直影响到元、明、清。但是,在宋初鞋色仍受唐代影响,以大红为主。宋代也有不缠足女子,他们一般穿着圆头、平头和翘头鞋饰。
  元朝(公元1271-1368年)由于受蒙古族生活习俗的影响,朝野普遍着靴。尤以元代仕女蒙服为甚,蒙服一般为身穿袍袄,足著软靴。但对民间汉族女子的影响并不大。元代仕女汉服仍承继宋制,一般下穿百褶裙,裙长及足,脚穿尖头绣鞋。元朝王实甫写的《西厢记》中的第三本第三折中就有“金莲蹴损牡丹芽”之句。这句诗是元朝民间汉族女子鞋饰的一个缩影。即汉族女子依然着“三寸金莲”。元朝的实际统治者为蒙古族。当然,蒙族女子着靴对元朝民间“三寸金莲”的发展势头或多或少是会有冲击的。
  明朝(公元1368-1644年)后,“三寸金莲”似乎又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明代裹足极盛,甚至成为品美之饰。《孟蜀宫妓图》所画明代仕女着常服时即足著尖头小履。此外,据史载明代后妃仕女着礼服,便服时也着尖头绣花小鞋。明代命妇服式中之鞋履当也为尖头小履,且绣饰花纹。仅《西游记》一书就有过若干处这样的描写:“凤嘴弓嘴三寸”“缃裙斜拽露金莲。”这些句子的弓形和金莲即指“三寸金莲”。小说源于民间,“三寸金莲”一词在书中如此频繁地出现,正是社会风貌在作者头脑中的不断反映。此外,明代唐寅所画五代故事中的《四美人图》不仅有了五代饰的影子,而且妇女均着弓形底鞋,这是今天所能见到的不多的弓形鞋图像之一。
  顺治皇帝1644年10月迁者北京,清朝正式建立。(清朝的实际统治者为满族人)满族人入关后,曾明令禁缠足,更禁满人缠足。但汉族女子照缠不误,连满人也偷偷学着缠,而且越缠越小。从中国目前收藏的传世实物“三寸金莲”来看,最小的鞋长仅9厘米,还不到二寸八分。清朝是满族人的天下。《陔馀丛考》载:康熙初,曾诏禁裹脚,康熙七年又罢此禁,太平天国也曾禁止缠足。汉族男子的鞋饰随满族习俗有较大普通化,而汉族女子由于很少出门,即便出门也是坐轿,这就给“三寸金莲”创造了一个悄悄发展的机会。因为,皇帝禁令也无法禁到他们头上。康熙七年后甚至可以说,清朝的“三寸金莲”反而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清代仕女汉装的特点为:身穿大襟长褂,下穿大口绣花裤,裤口一般饰有花边,足著尖头绣花鞋。清代《海上百艳图》之“更唱迭和图”和《吴友如画宝》之“愿花常好”所画清代仕女均着大口绣花裤和尖足绣鞋。清末民国初,妇女有将裤口用布条缚住者,但为了在褂下仍能露出大口绣花裤,竟别出心裁地另将长约27-30厘米的绣花裤管缝在“金莲”鞋帮上,形似“金莲”靴,真可谓是独具匠心了。
  清代绣鞋的纹饰也颇有讲究,绣牡丹意为富贵荣华,以年轻女子为多。绣蝙蝠捧“寿”意为多福多寿,以老年妇女为多。此外,包括绣鞋在内的服饰中还有一种纹饰――季花。据清代德龄所著《御香缥缈录》中之“御衣库”记有“照着春夏秋冬四季的分别,规定各式不同的衣服,每一季节又用一种花来代表,在冬季里用的是黄色的腊梅花,在春季里用的牡丹花,在夏季里用的是荷花,在秋季里用的是菊花。”这种代表四季的典型的花称为“季花”。它也曾经是著名的上海“小花园鞋店”的特色产品。清代前后流传下来的“三寸金莲”实物(包括流传到国外的)至少还有千双以上。
  与服饰制度一样,清朝的鞋饰制度也十分严格。一般女子不可在包括“三寸金莲”在内的鞋饰上用金绣和珍珠,不可饰龙凤,不可穿用黄色及绿色“三寸金莲”。至多只可穿杏黄色(即一种泛红的黄色)“三寸金莲”。贵族女子许穿金黄色(即深黄色)“三寸金莲”。违者照律治罪。为了漂亮,平民女子也只能在“三寸金莲”上装饰绒球、铜铃、蝴蝶以及刺绣各式花鸟图案。不然,就在式样上讲究精工细作。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缠足之风才逐渐废止。但仅仅也是“逐渐废止”。“逐渐”一词包含以下方面:一指穿“三寸金莲”的地区逐渐缩小,城市废止较快,农村较慢。沿海城市较快,内地城市较慢。二指年幼及年轻女子中穿“三寸金莲”逐渐减少和废止。三指“三寸金莲”的尺寸逐渐变化。以后更多的缠足不是三寸,而是四寸或五寸。且缠足鞋均为平底无跟。而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前后的“三寸金莲”则是辛亥革命前的遗迹了。此时,中国西北和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缠足之风仍很兴盛。这与文化的不开化,经济的不发达和外来影响甚微有直接关系。特别是甘肃省境内的东乡族以“放足”、“解放足”著称。这类足比“三寸金莲”大一点,但仍为尖足缠足。其尖足鞋饰也比古时“三寸金莲”有了进化。后帮腰有鞋带跟,鞋底特厚,夏以夹布为之,冬以棉花为之。大底下另加一至二层牛皮。清末民国初,每逢喜庆之日,东乡族妇女喜穿高跟尖足绣花鞋,还非常喜欢在尖足鞋上绣花,绣法是最早流传的“达子花”。以后由于与汉族刺绣方法交融,多采用平花和散花。
      中国西南地区的布依族妇女都是纺织和刺绣能手,老年妇女至今仍爱穿十分精美的翘头满帮绣花尖足鞋,约四寸余大。过去,布依族年轻女子常把自己亲手制作的绣花尖足鞋作为一种最珍贵的礼物或最美好的象征。此外,浙江省宁波市、江苏省盐城县和广东省东莞县的“三寸金莲”最小,鞋长不超过8厘米(二寸四分)。
  时至一九八六年夏,当我赴中国西北,西南实地考察时,还见四处有脚穿绣花尖足小鞋的老年妇女,且人数还不少。今天,在中国北方和江南一带农村,甚至城市里,也仍然常见缠足的老年妇女。因此,河北省、山东省和上海市的一些特色鞋店里,还在销售缠足小鞋,而且统一采用小木楦制作。数年前,13厘米鞋(约4寸不到)仍有生产。近年,最小的鞋民为15厘米(约四点五寸)。总的来看,目前大城市七十岁以上老人中,仍有1%左右的小足,长江以北则高于1%,农村至少为5%以上,西南、西北的一些农村达10%左右,预计十五至二十年后,中国缠足现象将彻底绝迹。
  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过去的历史也在不断地被重新认识,到那时,或许我们能挖掘出更多的史料来证实“三寸金莲”起源的唯一确切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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